中华视窗是诚信为本,市场在变,我们的诚信永远不变...
1、确定土地性质,除建设用地外,不得批准任何项目;
2、企业为注册公司,须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
3、确认企业(住宅区)防护距离是否达到50米(锻压机防护距离为100米);
4、危险废物转移合同必须与具有危险废物处理特殊资质的公司签订。
东莞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环境影响报告表申请材料。
2、验收:验收人员当场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申请材料,并作出验收决定。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将予以退回并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审查结论; 决策者将在所有审核环节完成后做出审核决定。
4、领取结果:申请人可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领取或按照约定方式邮寄。
东莞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办理时限:
1. 申请无时间限制
2、处理时限为1个工作日。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环境影响报告书办理承诺时限为10个工作日; 环境影响报告表有效期为15个工作日。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承诺办理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办理期限为15个工作日。 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 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4、环境影响报告表法定处理期限为30项; 环境影响报告书法定办理期限为60个工作日。 法定处理期限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其他申请人补充更正材料、举行听证会、公示法定期限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承诺的审理时间内。
想了解更多关于东莞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处理的信息,可以咨询广东宜君环保,一家拥有多年经验的环保废气处理厂家。 是从事各类环保流程的技术团队,提供东莞市环境影响评价、环保验收及排污许可证等环保手续办理服务。 东莞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欢迎来电咨询宜君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