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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发布了淮安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公告显示该项目合同估算价10309.万元,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工程主要包括:大型土石方工程土建及市政部分、一体化车间土建及安装工程、资源化车间土建及安装工程、资源化车间(桩基)、综合管理用房土建及安装工程、门卫土建及安装工程、道路工程、成品门卫基础、围墙、调节池及设备基础、污水处理设备、环保设备、室外排水工程、室外给水、地磅、洗轮机、路灯安装工程。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8日9时00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公告详情如下:
淮安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淮安市淮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淮阴区审批投资备〔2021〕26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瑞佰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淮安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淮安市淮阴区王家营街道新王杨路东侧,乡道北侧;
2.1.2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71134平方米。生产车间、办公楼等总建筑物面积约31429.2平方米,新建三条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线:其中一条30万吨/年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置线、一条70万吨/年拆除垃圾资源化处置线、一条30万吨/年干净拆除垃圾及混凝土块资源化处置线;同时新增两条再生产品生产线:其中一条40万平方米/年再生混凝土制品(按市政砖计)生产线、一条20万吨/年再生水稳料生产线;建成后建筑垃圾处理利用能力可达到130万吨/年;
2.1.3合同估算价:人民币10309.万元;
2.1.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2月1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6月15日;
2.1.5其他:质量要求:合格并获得“翔宇杯”;
2.2招标范围:淮安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工程主要包括:大型土石方工程土建及市政部分、一体化车间土建及安装工程、资源化车间土建及安装工程、资源化车间(桩基)、综合管理用房土建及安装工程、门卫土建及安装工程、道路工程、成品门卫基础、围墙、调节池及设备基础、污水处理设备、环保设备、室外排水工程、室外给水、地磅、洗轮机、路灯安装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及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所包括的全部内容,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有效期内)(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18年1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价在6000万元及以上或单体跨度在21米及以上钢结构工程;
√自2019年11月17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0年11月17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1年8月17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8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同时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9建设单位及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一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行政处罚情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1月17日08时30分至2021年12月7日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8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